最近真的是忙翻了,偶然在上周的新聞報紙看到廢死聯盟全力為死刑犯護航,甚至不惜申請釋憲抗議...。我個人其實也不是很贊同死刑,但是我想沒有死刑的存在,我沒辦法想像10年之後台灣會淪落成什麼樣子。

就像某個重刑犯在警局跟警察嗆聲一樣"沒有死刑怕什麼?~無期還是可以假釋出來~"。我不十分知道廢死聯盟的心態和目的,但是我卻可以深深的體會到受害家屬們的心情,沒錯,許多的犯罪的確受害者也有一定程度的責任,但是只為了這樣的理由,就可以玩弄奪取別人的存在和生命嗎??....

冰冰姐call in進去的那一集節目我也看過了,坦白說"高尚的劊子手"我覺得真是恰到好處...。廢死聯盟的訴求不是沒有道理,但是我看不到配套措施在哪?!..台灣的犯罪率始終降不下來,如果說少了死刑的威嚇作用,那跟犯罪天堂好像沒什麼差別。我想窮囔囔也算是正港的台灣精神吧!每個團體都想為了一己之益四處抗議爭取,一開始就是以自私為出發點的想法,能夠看清多少利弊的交界,實在可議。

當然,以法律的制裁給予受害者心靈上的慰藉,某方面來說也參雜了許多個人因素在裡面,但是,法律就是大家認可的社會正義,如果連法律都可以輕易玩弄,那正義又能保護什麼?日本也曾經廢除過死刑,但沒過多久也是依然恢復執行,許多開發中或是已開發國家對於死刑都無法否定它的重要性,美國就是一個很好例子,像這樣幅員遼闊、民族眾多的國家,沒有十足的公權力和法律,人民的安全又算什麼?我可不想有一天突然被隨便打死之後看到殺我的人沒過幾年就假釋去逍遙了,您願意這樣嗎?

其實法務部用"人神共憤"的字眼來形容還算不錯,人本來就不是完美的,就是因為非完美所以人性才有存在的價值,古人們才會用如此激烈手段來告誡世人,人性的沉淪最終的結果誰也幫不了你,如同西方諺語一樣...no pain;no gain,相對的,種下什麼因,遲早就會收成什麼果。

為什麼會突然提到死刑呢?..其實本來沒打算提這麼多,但還是廢話一堆了,沒辦法...情不自禁XD。主要因為前幾天晚上看到火影特別篇的時候,鳴人很酷的說"思念你的人,就是你心中的歸宿就是你的家。"然後又突然聯想到死刑的議題,心中不免又是鼻酸....。

我看過的生離死別也許不算很多,但是我的個性卻很容易與人感同身受,這也是為什麼我曾經可以為一段感情這麼執著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吧?!...好友的離別....喪子之痛...突然撒手人間的折磨...甚至是父母的死別...,我對死並不算陌生,沒有死,焉有生之羈絆呢?

因為這樣思念和牽掛,所以我們選擇去愛,為了這樣的羈絆,所以我們願意承擔。這大概也就是我最無法接受廢除死刑的主張吧?!...憑什麼?...每個生命都是別人的思念和牽掛,憑什麼..要在這樣永恆不可抹滅的傷口上灑鹽。

我也曾經有過這樣自以為無可取代的生活意義,不同的是,殺人兇手卻是我自己以及我自認為最親的人,這樣沒有邊界的痛苦和傷口,我一度以為我撐不過去,日子過去了,每天不知道需要多少生存的意志來封鎖住內心的醜陋、以及依然淌血的胸口。我想許多受害者家屬們也跟我有過一樣的經驗吧~摩托車騎著騎著,眼淚就不自覺的在風中飛逝,路人搞不好還以為我有神經病XD。

我想許多的加害者永遠也沒辦法知道這個道理吧?~你奪走的只是數條甚至只有一條生命,但是這背後,你知道有多少靈魂卻跟著陪葬嗎?有多少家庭因此破滅?有多少愛因此淪為仇恨....這樣的滋味,只能用法律來制裁,也正因為只有這樣,人們才能警惕珍惜身邊的所愛以及應該被愛的人。

以德報怨以及原諒,讓我還想起冰冰姐曾經說過的話,我姑且稱為"踩著屍體的自我正義"。當你希望別人對你以德報怨的時候,難道從沒想過自己有什麼資格要求原諒嗎?...奪走的幸福,是無可取代的親情、一輩子的友情、至死不渝的愛情...,在這一切的面前,原諒....又值多少?...沒有仇恨,有多少人活不下去,原諒也許可以帶來解脫...但是仇恨,卻也可以帶來堅持走下去的力量。

生存的意義可以有很多,愛是其中的一種,有人覺得我很偏激,也許吧~我也不care,因為真正了解我的人,會知道我在想什麼、我想做些什麼,而對於並不了解甚至不想了解的人來說,哪怕我付出再多的愛,也只會不停的得到這樣的答案吧~"既然我這麼糟糕,為什麼你還要愛我?"。

愛並不是一種形式,也不屬於任何形式,只要能夠讓對方感受你的存在,不論是我愛妳、一個親吻一個擁抱、一封情書甚至小小的牽手,感受對方對你的思念和牽絆。愛可以很簡單,但是帶來的幸福,卻可以很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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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泉旅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